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海各商业银行暂停与6家中介按揭贷款1个月

2016年04月25日 14:21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上海4月25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按照上海市银监局要求,从今天起的一个月内,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链家、太平洋、我爱我家等6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7家商业银行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两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今天,除了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链家、太平洋、我爱我家等6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及要求7家商业银行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的日子之外,还是上海房产新政“沪九条”满月的日子。上述房贷类业务暂停的相关决定正是对沪九条《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和落实。

  回顾沪九条政策当中,跟信贷政策有关的条款是非常明确的。比如第四条提出,要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和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及70%。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对购房人首付款的核查,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该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沪九条当中第五条提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此前报道中提到,在上海,一些中介公司此前违规给客户提供首付贷服务,也就是首付,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达到规定要求,也就是说,如果房价下降的话,很可能触发金融风险。2月份,上海市消保委就相关问题就约谈过包括链家在内的中介公司,这次是动真格的处理了。上海市银监局的公告显示,他们对辖内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的稽核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之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也就是,在贷款发放后,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金直接划入非房屋交易双方的第三方,然后第三方又将资金划至房地产中介公司。同时,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情况。因此,上海银监局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从今天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链家、太平洋、我爱我家、仁丰、汉宇等6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1个月,要等待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核实相关情况后再恢复辖内商业银行与其的业务合作。

  同时,上海7家商业银行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理。工商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临沂路支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兴业银行上海普陀支行、浦发银行上海杨浦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级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这7家从4月25日起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这七家主要是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的要求,上海银监局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等待这7家银行完成整改之后,视情况再行恢复其相关业务。

  银监部门表示,下阶段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对于贷款资金应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要求必须在制度中予以明确。

【编辑:陈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