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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不会对个人消费造成影响

2017年01月14日 15:5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羊城晚报讯 记者戴曼曼报道:中国人民银行13日发布新规,明确非银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主要目的是纠正和防止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并引导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

  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涉及公众利益,一直是央行对支付机构监管的重中之重。

  根据央行安排,各支付机构首次交存的具体比例根据业务类型和分类评级结果综合确定,交存金额根据上一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计算,每季度调整一次。

  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央行或商业银行不向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其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对于有市民担心会对自己生活产生影响,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这项规范是针对支付机构,普通消费者在网购、支付过程中,不会有任何影响。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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