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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凭增值税电子发票 也可提取公积金了

2017年08月17日 16:4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凭增值税电子发票 也可提取公积金了  

  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化展报道:市民可提供增值税电子发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通知称,

  根据《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即日起,职工以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的发票可以是纸质普通发票原件,也可以是自行打印的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彩色黑白均可)。其中,自行打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验证发票信息一致。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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