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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金协会规范债务催收 超出法律规定部分不得催收

2018年03月28日 22: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28日发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明确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

  随着近年来中国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络借贷的发展,作为网络借贷后端的催收业务日益引发关注。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日前披露的数据,目前中国累计发现的催收平台380家,涉及催收金额1.14万亿元人民币。而在“裸条借贷”等事件的影响下,部分消费者往往将暴力、恐吓、高利贷、泼油漆等负面词汇与网贷催收关联起来。如何进一步规范催收行业成为摆在行业与监管层面前的难题。

  对此,公约指出,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如因不当债务催收导致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从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公约明确,催收人员应在恰当时间开展债务催收活动,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催收人员不得向债务人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负债、逾期、违约等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情形除外。

  公约还要求,现场催收人员着装须文明得体,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穿着误导性服装。在与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沟通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得采用恐吓、威胁、辱骂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语言或行为胁迫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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