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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为九成以上存款账户建起金融安全网

2018年05月11日 18: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西藏为九成以上存款账户建起金融安全网
    图为西藏某银行工作人员在向存款客户宣传存款保险知识。 周文元 摄

  中新网拉萨5月11日电 (周文元 石凤英)记者1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获悉,《存款保险条例》已实施3周年,据统计,截至目前,西藏九成以上存款账户得到了存款保险保护。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副处长罗布参旦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是《存款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三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加强存款保险知识宣传,做好存款保险各项工作。到目前,西藏所有商业银行加入了存款保险制度体系,西藏99%以上的存款账户受到了存款保险保护。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参加存款保险。

图为西藏某银行工作人员在向存款客户讲解被保险存款的保障范围。 周文元 摄
图为西藏某银行工作人员在向存款客户讲解被保险存款的保障范围。 周文元 摄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透露称,通过开展存款保险评级和费率管理相关工作,每半年确定投保机构适用费率,并督促辖内投保机构按时交纳保费,在维护存款人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还通过及时全面掌握西藏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积极引导辖区吸收存款类银行机构合规稳健经营,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对辖区银行系统的信心。

  据了解,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该金额以上部分由投保机构清算资金偿付。(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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