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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案押后裁决 控方指原审法官犯错

2015年09月09日 14: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陈志云案押后裁决控方指原审法官犯错
陈志云 星岛日报网站图

  中新网9月9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消息,商业电台首席智囊陈志云被指于09年任职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时,与经理人丛培昆串谋非法收取11.2万元,作为出席无线有份制作的奥海城除夕倒数活动“志云饭局”环节报酬,二人经两度审讯后均判无罪。律政司“追杀”上诉案今续。

  代表控方的资深大律师郭栋明指,原审法官潘兆童首次裁决时认为该活动与无线没有利益冲突,其后上诉庭裁定有利益冲突发还续审后,他第二度裁决时虽指活动与无线业务有关,但陈志云出席活动对无线“有利无害”。郭栋明指原审法官在处理利益冲突上犯错,上诉庭因而应干预他所作的“合理辩解”裁决。

  另外即使无线知道陈志云会出席该活动“志云饭局”环节,但不代表无线知道他会收取酬劳。

  郭栋明又回应陈的代表大状称陈志云有业务总经理及艺人两个身分,郭栋明认为陈有多少身分不重要,最重要是他仍然是无线员工。

  法官押后书面裁决,控方有关讼费的申请须稍后再作指示。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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