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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杀人案续:当庭翻供称情人杀儿子 自己错手杀情人

2015年09月17日 14:4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港男杀同居女和私生子藏尸出租屋,14年后案发”追踪

  港男当庭翻供:情人杀儿子错手杀情人

  称之前做假口供是因为过得很不好,想揽罪;如今改口供是为给家人一个交代

  租下出租屋十几年定期交租,房东收不到租打扫时竟发现两具尸体。去年,深圳这宗离奇的凶杀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见羊城晚报2月6日报道)。今年2月,涉嫌故意杀人的简某南在深圳中院受审,法庭上他当庭认罪,但对作案动机欲言又止。16日,该案第二次开庭,简某南却称儿子是情人杀死的,自己在失控的情况下才错手杀了情人。

  检方指控:因欠赌债遂生杀念

  据检方指控,1994年期间,简某南在深圳认识被害人易某英,后同居在布吉莲花北路一出租屋,并于1998年3月24日生有一子名简某恒。简某南与易某英同居后,易某英再无工作,由简某南负责其日常生活。因被告人简某南在香港欠有赌债,且在深圳居住期间收入较低,导致经济负担重,生活压力大,遂产生将易某英母子杀死后自杀的念头。

  2000年8月间的一天,简某南见被害人易某英在睡觉,将其掐死,又将儿子简某恒杀害,将包装好的尸体放进一个放电视的纸箱。2014年5月3日,由于被告人简某南未及时交付房租,房东雇人清理801房时发现房内纸箱异常后报警,从而案发。

  被告翻供:未杀儿子失手杀情人

  昨日,该案第二次开庭时,简某南说出了与之前供述完全不同的说辞。

  据简某南当庭陈述,2000年时,因为简某恒要上学,他与易某英曾多次就此事吵架,当年3月,他已经单方面提出离婚申请,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因此简某恒的户口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2000年5月18日早上,双方又因这一问题大吵一架,随后简某南返回香港上班,直至当日晚上11时许才回到深圳,之后又去酒吧喝了点啤酒。“我酒量一直不好,喝了两三瓶就已经有了醉意。”之后简某南回到家,易某英继续与简某南就孩子上学问题吵架,并且还扯出了许多两人之间的事情。“当时她就跟我说,要带小孩走,去清远,我不同意,我们吵不出结果,就各自回房间了。”

  简某南称,没多久自己走进易某英房间,却发现儿子已经没有了呼吸。“她当时已经失控了,把孩子给杀了,我看到这个情形,又跟她吵起来,因为喝了酒的关系,加上太气愤了,所以我就掐住了她脖子,把她掐死。”

  案件疑点:为何此前承认杀人?

  简某南称,为何之前做假口供,是因为杀人后,十几年一直过得很不好,早就想好了一旦被逮捕,就要把所有罪行都揽到自己身上。如今之所以要改口供,“说出实话”,是因为要给家人一个交代。“如果我坚持原来的说法,家人就会觉得我十恶不赦,他们不认为我是这样的人,我得跟他们说出真相。”

  简某南还称,自己并非贪生怕死,他也能够接受任何判决结果。至于杀人动机,他称真的是自己太气愤才失手杀人,而非经济问题。“侦查机关问我,我就随口说我有经济问题,其实根本没有。”

  面对简某南的翻供,检方并不认可,称没有证据证实其说的是事实,而检方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实简某南是杀害两人的凶手。“简某南在公安机关供述自己杀害儿子的过程时,还一度情绪激动,这必须是自己亲历过才会有的情感起伏。”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林园、通讯员王东兴)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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