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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39死海难案续:前高级验船督察上诉被拒

2016年09月14日 14: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香港南丫岛发生撞船事故后,出事的两艘船,分别停泊在南丫岛码头及牙较湾。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香港《明报》网站报道,2012年10月1日香港南丫海难造成39人死亡,事隔3年,香港海事处前高级验船督察黄鉴清被控在2013年的海难调查委员会聆讯中作假证供,讹称验船时已确认南丫四号上有12件儿童救生衣,但船内并无儿童救生衣。黄鉴清早前被裁定罪成,判囚15个月。他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诉,但上诉庭拒绝受理。

  上诉人黄鉴清早前指出,黄虽然曾说验船时看见船上有儿童救生衣,但他的供辞并不影响调查委员会结论。而事实上,委员会于报告指出,毫无疑问撞船当晚船上并没儿童救生衣,而且有证据显示海事处曾经不执行儿童救生衣数量规定,显示委员会结论没受到影响。

  但上诉庭法官彭伟昌于判辞指出,调查委员会综合多项证据才作出结论,上诉一方不能倒果成因,反指上诉人供辞不影响结论。

  上诉一方又指,行内有“道具船”情况,港灯验船经理及财利船厂职员串通,于验船时把“道具”儿童救生衣放在船上以蒙混过关,事后便将道具拿走,故上诉人于验船时看到儿童救生衣。但彭伟昌于判辞指出,所谓“道具船”的说法只是用来转移视线,即使行内存在这种做法,但不代表本案亦出现同样情况。

  彭伟昌又说,当时海事处根本没有执行儿童救生衣数量的规定,认为港灯和财利没必要串通造假。

  彭认为,上诉人的理据没有合理可争辩之处,遂拒绝受理他就定罪的上诉。

  针对上诉人就刑期的上诉,彭伟昌指他身为公职人员,却在海难调查过程中持续讲大话,即使给予他机会更正却仍坚持说谎,虽然他过往品格良好,而且因本案受精神困扰,但原审法官已给予非常慷慨的6个月刑期扣减,故彭伟昌不认为判刑有何错误之处,遂不受理他的刑期上诉。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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