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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母亲申请一次索取7000万生活费 上诉遭驳

2017年02月10日 15: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10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已故香港乐坛天后梅艳芳的9旬母亲覃美金,多年来为梅艳芳的遗产不断兴讼,她又不满只能每月获得20万港元生活费,去年申请一次从遗产索取7000万港元生活费遭拒,她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今日遭上诉庭颁下判词,指她的上诉缺乏理据,驳回上诉,梅妈并需支付汇丰信托及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的讼费。

  判词指,根据《财产继承(供养遗属及受养人)条例》,法庭的原则是为申请人提供合理的经济给养,而非申请人所渴望的,原审法官决定以定期方式提供生活费给覃是符合“合理”的原则。

  覃又投诉原审法官没有考虑她的医生就着她的预期寿命给予的意见,不满法官要求她由独立的医疗专家检查。但上诉庭认为此要求并无不妥,因为覃的医生的报告过份概括及含糊,原审官有权要求由独立的医疗专家估算她的寿命以考虑是否批出一笔过生活费。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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