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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州再提安乐死法案获通过 等候州长签署成法律

2015年09月12日 1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旧金山9月11日电(记者 刘丹)经过一波三折,美国加州参议院11日通过了一项允许末期病患合法结束生命,即安乐死的法案。

  这项法案允许生命只有6个月的病患提出请求,由医生提供处方药物,病患决定何时结束生命。

  法案本月9日在众议院以43:34获得通过,两天后的今天再以23:14在参议院顺利过关,等候州长杰瑞?布朗签署。

  法案的支持者认为,法律给予病人选择的权利,何时、如何结束生命。

  反对者则批评说,安乐死即是选择自杀,与上帝的意志相违背,降低了生命的价值。法案将导致一些病人过早选择自杀。

  法案的提出源于旧金山一名29岁的女性脑癌患者布列塔妮·梅纳德。

  2014年1月,梅纳德被诊断出晚期脑癌,生命不足6个月,她不能忍受剧烈病痛,不忍结婚一年的丈夫及家人痛苦,选择搬到俄勒冈州波特兰市。当年11月1日,她由丈夫和父母陪同,在卧室服下医生提供的药物结束生命。

  梅纳德用视频记录了她生命的最后历程,强调自己热爱生命并非自杀,呼吁社会支持末期病人有权选择安乐死。

  俄勒冈州是美国第一个允许安乐死的地方。华盛顿州、佛蒙特州和蒙大拿州也通过同样立法。

  2007年,加州立法者曾提出安乐死议案,遭到天主教会、医疗组织和残障人士权利组织的强烈反对而搁浅。

  今年6月4日再次重启,先在州参议院通过,但挑战众议院时受挫。

  今年7月24日,加州圣地亚哥一名联邦法院的法官格瑞格里·波拉克驳回了3名晚期癌症病人要求安乐死的诉讼,并称加州宪法禁止任何辅助自杀行为,原告表示将上诉。

  波拉克说,依据加州法律,医生为病人提供辅助手段助其死亡,将被依法起诉。法院不是制定新立法的场所,应游说立法议员在议会修改法律。

  9月9日,安乐死法案卷土重来,终于获得参众两院认可。

  但法案是否能获得州长布朗签署成为法律还是一个未知数。在此之前,天主教徒布朗从未表示过他会支持这项法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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