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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首个商家因售卖电子烟油被控违反毒药法令

2015年12月17日 1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2月17日电 据外媒17日报道,马来西亚吉兰丹州一名电子烟商家因非法售卖含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油,被控违反毒药法令,成为马国首个被控的电子烟商家。

  据悉,被告日前在丹州哥打峇鲁法庭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定于明年1月14日过堂。

  被告是27岁的莫哈末阿扎哈,控状指他于11月5日晚上,在丹州一夜市非法售卖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油而遭警方取缔,警方从其摊档中搜获多瓶518毫升的电子烟油,而一般电子烟油是以30毫升出售。

  被告因为非法拥有这些电子烟油,抵触1952年毒药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一年或罚款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丹州将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禁售电子烟

  根据卫生部在上个月发出的指示,只有合法注册的药剂行和药剂师,才能售卖含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油。尼古丁是C级毒药,只能由持牌药行和注册医师以药物出售。

  此外,丹州政府16日宣布,将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商家销售电子烟,并下令所有店家即日起,在两周内将相关商品下架。

  丹州是继柔佛州后,第二个宣布禁止售卖电子烟的州属。

  马国内阁曾议决不查禁电子烟,引起各方争议,卫生部长苏巴马廉较后表示,该部正在研究是否制订新法令禁止电子烟。

【编辑:孔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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