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对事不对人?朴槿惠被延长拘押引韩政界司法界热议

2017年10月15日 1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韩国法院延长对朴槿惠羁押期限  来源:央视网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韩国前总统朴槿惠(65岁)因追加签发拘捕令,在一审判决前将继续留在首尔拘留所接受审判。原计划截止于本月16日的拘留期限延长至明年4月16日。而之前若其被判无罪或缓期执行,则将被释放。

  不过,就新拘捕令一事,政界、司法界等人士议论纷纷。有司法界人士指出,“即使有先例,也不能认为延长刑诉法中规定的一审拘留期限(6个月)理所当然”。

当地时间2017年5月25日,韩国首尔,韩国前总统朴槿惠被押送至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接受第二次公审。
当地时间2017年5月25日,韩国首尔,韩国前总统朴槿惠被押送至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接受第二次公审。

  报道称,新拘捕令的犯罪事实没有包括在第一次的拘捕令中,而是在起诉阶段追加的收受乐天和SK集团的贿赂。负责审理前总统朴槿惠事件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2部(部长金世润)就发放拘捕令解释称,“担心毁灭证据,延长拘留的理由、必要性和适当性被认可”。

  法院相关人员表示,“由于前总统朴槿惠否认了所有嫌疑,审判部认为其很有可能在被释放时毁灭证据”。

  对正在审理中的被告人签发拘捕令这一权限隶属韩国审判部。在起诉前,对嫌疑人的拘捕令要通过检察院申请,由法院签署,但若正在审判,签署则隶属审判部。

  最近,就新拘捕令一事,政界、司法界等人士议论纷纷。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对拘留期限已满的被告人追加拘捕令的相关规定。但检察院和法院认为,如果起诉时公诉状中的嫌疑多于拘留时拘捕令中的嫌疑,则可以追加发放拘捕令。大检察院相关人员表示,“综合刑诉法条文,拘捕令的对象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根据犯罪事实发放”。

当地时间3月31日,韩国法院决定,批准拘捕前总统朴槿惠。朴槿惠由此成为韩国1997年建立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以来,首位受审、并被批捕的前总统。
资料图:当地时间3月31日,韩国法院决定,批准拘捕前总统朴槿惠。朴槿惠由此成为韩国1997年建立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以来,首位受审、并被批捕的前总统。

  1995年,因受贿被拘留的韩国前总统卢泰愚(85岁)在一审判决结束之前签署了追加拘捕令,在拘留状态下接受了审判。当时,审判部行使自身权限,以涉嫌叛乱、内乱签署了拘捕令。

  但是,有司法界人士指出,“即使有先例,也不能认为延长刑诉法中规定的一审拘留期限(6个月)理所当然”。崔顺实的辩护律师李炅在表示,“即使拘捕令中只记载了一部分的犯罪事实,但如果同时被起诉并审理,那拘捕令的效力将涉及到所有犯罪事实”。前总统朴槿惠方面的的辩护律师当天没有发表立场。

  在首尔瑞草洞的首尔法院综合大楼前,举行反对延长拘留集会的100多名朴槿惠支持者在签署追加拘捕令的消息传出后,表示了强烈的抗议。支持者们纷纷表示,“朴槿惠前总统没有罪。大韩民国的民主主义彻底崩塌了”。部分支持者甚至向警察投掷标语牌或者对其辱骂,情绪激动。

  韩国自由韩国党批判称,“司法部响起了丧钟。这是司法史上耻辱的一天”。韩国党发言人姜孝祥评论称,“司法部做出了违背法律原则、降低信任的决定”。而共同民主党发言人金玄表示,“这一决定再次证明法律和原则仍在”。

【编辑:叶攀】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