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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因公伤亡抚恤待遇偏低 职业保障机制亟待建立

2011年09月12日 17:4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单位负担那么重,那么多人为我们捐款治病,我们每天心里都很愧疚,好像欠着好多人的债,又还不了那样。”这是在2005年10月1日因查缉毒品身受重伤变成“植物人”的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民警罗金勇的妻子——罗映珍说的既质朴又让人心酸的一句话。

  不久前,《法制日报》记者随公安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研组赴云南等地,对民警职业保障制度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调研。

  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一位负责人说:“这些年我们公安机关建立了英烈基金和民警互助金,但抗风险能力有限。为因公伤残民警从国家层面建立长效抚恤、优抚机制,不仅是事关全国200万民警后方稳定的大事,也是国家政权建设的保障,更是对牺牲和伤残民警生命价值认识的回归。”

  伤残民警流血也流泪

  据了解,罗金勇受伤后,在从中央到省、市、县党政、公安机关领导的关心下,在妻子600多篇日记整整两年的千呼万唤中苏醒,却由于我国至今没有针对公安民警因公伤残的职业保障机制,康复治疗步入困境。

  在罗金勇的病房,他的妻子罗映珍对公安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研组的领导说:“金勇受伤后,我已经6年没回过一天家了。每换一个领导,我的心就悬着,只要有一点点风吹草动,我就担心新来的领导还会不会问、会不会管?公安厅的孟苏铁厅长和李刚主任很关心,来了4次,每次都安慰说要一管到底。但他们总有一天会离开公安厅的,他们走了咋办?过去我买一个馒头5角钱,现在要1块钱了。”

  《法制日报》记者看到,每有领导去看望罗金勇夫妇,罗映珍身上穿的最好的衣服,就是公安部一位领导送给她的那件粉红色短袖体恤衫。她平时穿的,都是5年前花十来元钱买的衣服。

  自罗金勇受伤后,他们双方的父母就6年寸步不离守在医院帮他们做饭、搞护理。罗映珍的父亲患有带状疱疹,医生开一支50多元的药膏让他擦,老人连呼太贵,硬挺着疼不去医院,他的目的是省下钱来救治女婿,结果留下了终生神经疼的病根。后来老人患癌症,医生手术时错把其他软组织切了,竟未把肿瘤切掉,为省钱,老人说:“我年纪大了,不再重新做手术了,也不想去告医生,救金勇要紧。”

  看到罗金勇夫妇整个家庭的困境,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李冬梅处长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我弟弟也是警察,他说,当警察,不怕牺牲,只怕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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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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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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