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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首次启动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5年11月10日 09:26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 

  11月9日,记者从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暨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自11月7日起,我省遭受大范围雾霾,此次雾霾是2014年我省全面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以来,面积最大、持续时间最长、污染最重的一次雾霾。未来两天,我省仍处于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污染物累积造成的环境空气质量无法得到明显改善,已达到《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为此,省政府决定正式启动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黄色预警。

  11月9日空气质量虽稍有好转,但全省仍有8个城市重度污染,这8个城市是沈阳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为310、鞍山为278、抚顺为334、本溪为395、丹东为446、营口为209、辽阳为228、铁岭为314;截至8时,沈阳、抚顺、本溪、丹东、铁岭5个城市为严重污染。

  省政府要求,各市政府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要公开限产停产企业名单、重污染车辆限行范围等应急措施。

  省环保厅要求,全省环保系统全员上岗,要下到基层去、下到企业去。要实施24小时巡查制度,对大气重点排放企业要24小时驻厂监察。

  会议提出,严查违法排污,严格责任追究。要重点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夜查和突击检查,对未按照预案要求落实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和违法排污的,要实施断电限电等强制措施,上限处罚,立即责令停产整治,不打折扣地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编辑: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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