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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考试院:随迁子女考中职须有本市学籍

2016年01月12日 10:51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 

  随迁子女考中职须有本市学籍

  (通讯员 安京京 记者 任敏)本市2016年中考报名将于下月23日开始。昨天,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报考中职校须符合一定要求。

  随迁子女报考须满足的条件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且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此外,进城务工人员还要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并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月26日前,准备在京报考的随迁子女要向所在学校提供父母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父母及考生原籍户口簿复印件,由学校初审。3月28日8时30分至3月31日17时,通过初审的随迁子女考生登录市考试院网站,提出升学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家长和考生在“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4月8日前,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相关考生信息。

  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带上学校打印的“审核表”,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再将“审核表”交至学校。4月25日前,学校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和家长。

  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才可参加2016年中职校考试和录取。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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