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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3月底前公布“人户分离”儿童入学细则

2016年02月19日 16:03 来源:新民网 参与互动 

  据浦东时报:每年的幼升小和小升初总是备受学生家长关注。近日,市教委公布《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避免再次出现家长集中更改入学登记信息的现象,2月25日前家长须对幼儿进行信息对比并及时更正。新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的实施细则将于3月31日前公布。

  今年,本市继续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将于4月5日向社会开放。市教委此前预测,今年本市适龄入学儿童人数约18万左右。为避免出现家长集中更改入学登记信息的“排队”现象,今年入学关键信息确认比对时间前移,2月25日前,家长须对幼儿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4月9日至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县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5月21日至5月22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各区县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此外,今年上海还将继续推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6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县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31日前,包括浦东在内的各区县将公布相关实施细则。

  随迁子女在沪入学条件今年也有所变化。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各区县教育局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浦东时报记者 吴燕)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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