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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部以“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

2016年03月01日 2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1日对中新社记者表示,增减挂钩,对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而言是一项含金量十足的重要措施。国土资源部鼓励将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用于房地产开发、旅游等能产生较大收益的用途上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一项国土资源超常规政策,主要是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一些地方通过对分散的农房进行重新整合、建新拆旧,以及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将节约出来的少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以指标调剂的方式按规划调整到城镇使用。不过,为了防止滥用政策侵害农民权益,中国对增减挂钩的操作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

  未来,这一政策将被更灵活地用于扶贫开发上。国土资源部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出台的《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搬迁工作的通知》,明确具体的操作路径。

  周建春介绍说,上述文件规定增减挂钩指标安排将向贫困地区倾斜。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加大对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增减挂钩指标支持。

  此次文件也提出落实扩大节余指标使用范围的要求。通知提出,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可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周建春说,节余指标产生的收益将全部返还给腾出土地的农民。为了保证扶贫实效,“我们也更希望将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用于房地产开发、旅游等能产生较大收益的用途上去。”

  当然对于一些房地产市场过热的地区,周建春表示,会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指标流向,防止本应用于公共设施或者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被吸引向房地产开发领域。“我们有专门的安排,增加挂钩的指标流转会与市场行情的调控相结合”,周建春对中新社记者说。

  对于指标的收益方面,文件规定,节余指标价格可采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指导价格,由产生指标方和使用节余指标方协商确定节余指标价格;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竞争方式确定节余指标价格。

  为了保证增减挂钩资金收益合理安排使用,文件提出,要根据不同的安置方式,按照“钱随人走、同等受益”的原则分配和使用,对集中安置的,可将增减挂钩收益返还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自主安排用于新居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对分散安置的,可以货币形式足额将增减挂钩收益返还当事农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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