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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应得生活费变饭票 负责人称外出吃饭耽误时间

2016年03月28日 09:06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天天吃食堂,这不是剥夺了我们吃饭的选择权吗?”

  央广网武汉3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说话的是武汉市建筑工地的一名工人,据他反映,他所在的工地有200多名农民工,春节前每个月可预支1500元现金做为生活费,然而,节后从开工到现在一个多月只预支到七八百元现金,剩下的只能领“代金券”作为饭票。工人们说,天天只能吃食堂,这是剥夺了他们吃饭的选择权。他们曾经多次向相关负责人反映过,但根本没有用。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工人外出吃饭耽误时间,还不安全。发放饭票让工人在食堂就餐也是为了方便统一管理,如果工人的饭票用不完,到时候也可以退。

  纵横点评:单从交易上看,农民工似乎没有吃亏。但实际上,建筑工地的包工方难免有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的嫌疑,以看似公平的方式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早有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且不说发放饭票剥夺了工人们自主选择吃啥的权利,这种以饭票等代金券来抵扣工资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农民工可能不懂依法维权,包工方可能对法律装聋作哑,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监管部门责无旁贷。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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