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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官方:斋月期间确保宗教活动有序进行

2016年06月02日 17: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肖开提·依明:新疆自治区未出台过妇女儿童不准信教规定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6月2日电 (杨喆 黄靖羲)伊斯兰斋月即将来临之际,中国国务院新闻办6月2日在北京发表《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主任(局长)吐尔干·皮达在相关发布会上答问时说,斋月期间,新疆加强服务保障,确保信教公民吃斋饭等宗教活动有序进行。

  当天,国新办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常委肖开提·依明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吉尔拉·衣沙木丁及吐尔干·皮达介绍情况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国新办新闻发言人袭艳春主持发布会。

  当天回答记者提问时,吐尔干·皮达表示,当前新疆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民族和睦相处,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当前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是过去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无法比拟的,也是任何一位尊重事实者都不可否认的。

  他举例说:“斋月期间,我们加强服务保障,确保信教公民吃斋饭等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清真餐馆歇业和开业完全由业主自行决定,不受干涉。”

  肖开提·依明在回答提问时也提到,新疆各级政府充分尊重信教公民的宗教感情和信仰需求,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法律保护。譬如每年斋月为保证斋饭安全,政府专门安排食品检验人员在清真寺进行食品检验;为保证节日会礼安全,专门安排人员疏导交通,做好安保工作。

  对于外国记者所提“儿童不能进清真寺”的问题,肖开提·依明指出,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也明确规定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他引述中国相关法律条文并指出,自治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没有出台过儿童不准信教的规定,但是按照宪法的规定,公民18岁之前要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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