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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2016年06月21日 12: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朱柳融 摄  

  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国家卫计委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于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到2020年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

  指导意见中的重点任务提出,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研究探索市域和省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推进贫困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有关临床专科建设,探索通过县乡村一体化医疗联合体等方式,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到2020年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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