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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国际海洋法专家质疑仲裁庭对南海仲裁案管辖权

2016年06月22日 16: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6月22日电 英国两名资深国际海洋法专家日前分别就南海问题发表法学论文,认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的本质是主权争议,相关仲裁事项必然涉及主权和海域划界问题,他们从国际法角度质疑海牙仲裁庭对该案的管辖权。

  英国牛津大学国际公法副教授安东尼奥斯·察纳科普洛斯、英国外交部前法律顾问克里斯·沃默斯利近期相继发表研究论文指出,菲律宾所提仲裁事项尽管经过了“包装”,但实质上与领土主权、海域划界等问题密切相关,根据国际法和中方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作出的排除性声明,仲裁庭对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问题不具有管辖权。

  察纳科普洛斯与沃默斯利都是国际海洋法领域的资深专家。他们认为,如果仲裁庭允许菲律宾背弃其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中的承诺继续推进强制仲裁,这种处理方式或造成“恶法”,会对国际关系的整体稳定造成潜在破坏。

  察纳科普洛斯的论文指出,菲律宾和仲裁庭都试图将一部分争议“切割”出主权和海域划界问题之外,以便仲裁庭能够对有关仲裁事项拥有管辖权,但考虑到这些仲裁事项与主权、海域划界等问题在本质上内在交织,而仲裁庭对相关主权及海域划界问题没有管辖权,这种做法颇有些“刻意为之”的味道。

  论文说,有关南海争议的历史记录显示,南海争议首先是围绕南海海洋地物主权的争端,但现在有些国家试图重新改装其诉求,以便使之符合《公约》处理机制。但仲裁庭在考虑此案时,其处理方式并不令人完全信服。

  论文说,表面上看,菲方对争议事项的“包装”聪明可信,但任何有关南海部分海洋地物属性的判定都会对中国的主权主张造成“预断”的实际效果,仲裁庭并没有用心解决这一问题。

  论文指出,中国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规定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所有权、军事行动、行政执法等问题排除适用强制争端解决程序。这意味着,中国已经排除以强制仲裁方式来解决南海争端,“但奇怪的是,仲裁庭在这一点上保持沉默”。

  沃默斯利的论文认为,领土主权、海域划界、海洋地物的地位及其海洋权利是难分难解、紧密关联的,仲裁庭试图只去考虑这三个问题中的一个,是“不切实际、人为操纵”的,更糟糕的是,这可能会产生“扭曲的结果”。

  “仲裁庭没有认识到南海问题的根本性争议是主权问题,而对南海海洋地物地位的判定,只有在相关主权问题解决后才可能给予合理的解答。仲裁庭本应深入研究菲方所提仲裁请求背后的实质问题,但它没有做到这一点,”沃默斯利在论文中说。

  中国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诸国2002年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规定: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

  沃默斯利认为,有理由认为《宣言》的规定对菲律宾构成法律上的“禁止反言”效应。他说,《宣言》是各方共同谈判议定的正式文件,由高层官员签署,菲方在其中作出了相应的表态。在本案中,仲裁庭却认为菲方并无此种表态,这种看法令人费解,仲裁庭的主张不可信。

  沃默斯利论证说,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对菲律宾应当适用“禁止反言”原则,菲方不能无视《宣言》中的承诺转而将纠纷诉诸司法程序,菲方执意提起仲裁的做法违背诚信原则。

  察纳科普洛斯也认为,《宣言》中有关如何化解争议的条款是以明显有约束力的术语来表达的,该条款规定有关各方“承诺”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来解决争议。

  沃默斯利在论文中表示,仲裁庭允许菲律宾背弃其在《宣言》这样一份正式文件中作出的承诺,这对国际事务的整体稳定会造成潜在的破坏。仲裁庭当前的做法意味着,否定了中国和东盟各国多年来为解决南海问题付出的辛勤努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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