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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放大招改革医疗服务价格 确保总体负担不增加

2016年07月06日 17:39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北京7月6日消息(记者刘祎辰 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说到看病,不少百姓口头禅的第一句话是“看病贵”,现在国家放大招了——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通知》提出,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未来,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多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以后看病收费将会有怎样的变化?

  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无法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仅靠财政又远远不够,于是药品加成、大处方多项检查便成为新的弥补方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就是要改变这一局面。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副处长朱德政谈到,要确保患者医疗负担总体费用不增加。

  朱德政表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行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调整价格主要是一“升”一“降”,降的是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同时提高比如手术,审查、护理、康复、中医这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的价格,要求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都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有了这项改革,或将遏制个别医院重复检查、开大处方的弊端,同时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在《通知》下发以前,江苏、浙江、安徽、福建、上海、山东等六省市其实已经全面推开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记者在试点省份江苏的南京市江宁区中医院呼吸内科,遇到了一位门儿清的患者张先生。

  张先生说:“我住院每次回去都把明细仔细看看。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斯利华原来是五百多块,后来一下子降了一百多。另外就是做B超、CT、检查费也下去了。”

  取消药品加成、降低检查检验费用,这是所谓的“降”。而对于所谓的“升”,这家医院呼吸内科的护士们对此感受则更加明显,适当提高护理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就是所谓“升”。

  护士说,三四级的手术费用有上升,护理费用有一些提高。 那个时候一、二、三级护理几块钱,最高的就是7块,现在涨到17、22、28。现在提升了之后,护士人员幸福指数比较高,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护士的离职率控制是5%,他们医院这几年只达到了0.3%。

  也许你会担心,改革后会不会由过去的多开药品和检查,变成多开理疗与住院呢?《通知》提出,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樊挚敏说:“例如阑尾炎,是个单病种,但是80岁得和20岁是得有差别的,那么按照疾病诊疗分组,分组后尽管病是相似性,但是治疗程度、技术难度有差别,不同等级的医院不同等级的医生收费是有差距的。”

  《通知》提出,到2017年,将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而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副处长朱德政表示,将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各地加强医疗服务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完善定价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同时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和价格行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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