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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公司擅自生产农药3人中毒死亡 调查报告公布

2016年07月08日 11: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7月8日电 河北省安监局今天公布大名县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1”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方面,福泰公司生产厂长因在事故中已死亡被建议免予追究责任,大名县公安机关立案侦察7人,报告还建议给予21人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2016年4月1日13时30分左右,大名县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45万元。

  关于直接原因,报告指出,含有硫化钠碱性废水打入存有酸性废水的废水池中,反应释放出高浓度硫化氢气体经管道回窜至车间抽滤槽,致使在附近作业的1名人员中毒;施救人员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报告指出,福泰公司擅自改变产品和工艺,申报备案项目为“年产600吨2,3-二氯吡啶”,现场实际安装为农药杀扑磷(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未经正规设计,是按照公司总经理于福基和生产技术负责人陈建勋的布置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杀扑磷工艺设备安装施工,2016年1月底主要生产装置工程完成安装,2016年2月27日起,擅自组织生产农药杀扑磷,工厂仓库事故发生前仍在建设中。

  报告还建议责成大名县委、县政府向邯郸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大名县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违法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建议由大名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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