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永正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罚金7300万元
2016年07月08日 14:4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据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7月8日上午,宜昌中院依法对曹永正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曹永正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300万元。
宣判后,曹永正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曹永正的亲属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公开宣判。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