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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民:南海仲裁案侵犯中国权利 严重损害公约法律效力

2016年07月13日 12:21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视频:国新办发表中菲南海争议白皮书  来源:央视新闻

  央广网北京7月1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13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正式发表《中国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南海争议》白皮书。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和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言人胡凯红介绍白皮书的相关情况,解读白皮书主要内容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提问:2002年,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做出排除性声明,但却被仲裁庭判定不影响它的管辖权。请问这一做法,对其他同样做出过类似排除性声明的国家,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刘振民介绍说,1982年以前,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谈判中,我们的前辈们很有智慧,制定了一个条款,允许缔约国在批准和加入公约时,依据298条做出声明,把海洋划界、军事活动、历史性权利等争议问题,排除在强制解除争端程序之外,这是出于维护一个稳定的国际海洋秩序的需要,维护稳定国家关系的需要,是国际法的需要,也是现实需要。

  那么,稳定的海洋秩序怎么维持呢?国际法不承认国际警察,国际法、海洋法靠的是各国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协商。所以就形成了一个传统,海洋划界争议要靠当事国之间共同的合意来解决,不管是谈判还是其他方式,都要双方共同来解决。

  海洋法公约1990年生效以来,做出声明的有30多个国家。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除美国之外,俄罗斯、法国、英国、中国都已经做出这个声明。美国到现在还没有加入海洋法公约,但却站在《海洋法公约》之外指手划脚,让缔约国遵守公约,自己却不加入。目前,已经做出声明的30多个国家对裁决结果非常关注。因为这个裁决不仅侵犯到中国权利,也损害到298条的法律效力,一定意义上损害了《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程序的完整性。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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