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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新政专治扬尘 不达标单位一律上限处罚

2016年08月05日 16: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郑州8月5日电(刘鹏)针对可吸入颗粒PM10年均浓度居高不下的状况,河南官方近日出台扬尘污染防治新政,将对涵盖住建系统建设领域的扬尘污染予以监管,对扬尘治理不达标单位一律按上限处罚。

  河南省住建厅5日通报称,该省环境监测污染指数持续上升,一些城市环境质量甚至持续恶化。今年前5个月来全省PM10平均浓度已经前移至全国首位。随着近年来河南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目前河南全省各类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高达10600多个,扬尘治理任务非常艰巨。

  因扬尘在PM10中占比较重,故有效遏制、治理扬尘污染已成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一项重点工作。5日的发布会上,河南省住建厅副巡视员刘福明公布介绍了河南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编制发布情况。

  据介绍,《标准》明确了监管范围包含城市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住建系统负责监管的待建场地、房屋拆迁和建筑物拆除、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等,基本涵盖了住建系统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的各个方面。

  《标准》中规定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的扬尘治理责任。针对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工序,提出了喷淋、封闭、洒水、覆盖等具体技术措施,以便切实降低施工作业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据了解,《标准》还规定了建设单位应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不可竞争、足额计取、专款专用。为确保扬尘治理资金投入,河南省住建厅还配套出台了《关于调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结合实际测算,规定了不同类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调增比例,切实保障扬尘污染费用的落实。

  刘福明表示,针对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标准》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施工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路面百分之百硬化、拆除工地和土方工程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等。

  按照《标准》规定,扬尘防治单位应在扬尘防治区域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扬尘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等信息。对此,社会公众有权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本月4日,是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满月”之日,记者从有关部门晒出的“成绩单”获知,7月,河南18个省辖市环境优、良天数平均为24天,环比增加6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河南PM10平均浓度下降比例最大,达到29.2%;

  当月,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郑州市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62位,倒数第14,2016年首次退出“后十”;但18个省辖市的PM10平均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距离全省预定目标(65微克/立方米)相差3微克/立方米,其中有10个地市未达到预定目标,要完成PM10年度考核目标仍压力巨大。

  刘福明表示,河南省住建厅下一步将组织有关技术及管理人员,按照标准要求开展督导检查严格监管,对扬尘治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按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建设单位项目审批、施工许可等;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标准》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予以约谈或通报批评。

  此外,监管部门还将督促施工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在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大气污染视频监控系统和大气污染指数监测装置,指导支持各市、县建立工程施工扬尘监管平台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平台,尽快实现全省联网监控,实现施工全过程监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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