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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部分地区执法力量不足

2016年10月02日 09:2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记者徐博)国务院安委会首批8个安全生产巡查组近日分别向有关省级政府反馈情况,通报巡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今年5月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对江苏、山西、湖南、天津、广西、广东、贵州、云南等8个省份开展了驻地巡查工作。

  巡查组指出,部分地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变换频繁,对安全生产工作缺乏有力的领导。广东省部分地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无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监管工作。

  同时,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江苏省化工安全监管人员与危化品企业比例为1:80,市、县两级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有化工专业背景的不到一半。

  此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滞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标准不健全。广西壮族自治区一些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已废止,新的法规尚未建立,造成执法依据缺失。

  巡查组指出,部分化工、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以及城市运行、人员密集场所等仍然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同时,安全生产信息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技防安防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基础工作仍然薄弱。云南省仍有25个县尚未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此外,职业健康工作尚未摆上重要位置。湖南省部分地区安全监管部门没有专门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

  巡查组要求相关省级政府高度重视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抓紧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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