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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069名入额法官就位 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2016年10月11日 10:29 来源:大洋网 参与互动 

  解读司法改革“广州样本”: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组建审判团队

  大洋网讯 历经法官自愿报名、笔试面试、法官遴选委员会筛选、公示等遴选程序后,广州市两级法院1069名入额法官日前全部就位,这也标志着司法改革在广州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入额法官全部来自审判业务岗位,80%具有10年以上审判经验,38%具有法学硕士或博士学位。据了解,广州中院在审判辅助人员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等方面的创新,多次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和推介,相关经验被全国各地法院广泛吸收、借鉴,形成了司法改革的“广州样本”。改革设计之下,什么样的法官才能成为首批入额者?入额法官如何断案?错案又该如何追责?记者日前采访了广州中院相关负责人及法官,解读广州法院员额制改革的“台前幕后”。

  变化1

  入额法官怎么办案?

  谁主办案件、谁担任审判长。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根据案件特性组建合议庭,削弱庭长的“领导”职能。

  变化2

  司法责任怎么落实?

  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方面强调“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方面建立法官职业豁免制度,加强履职保障,法官履职遭不实举报、诬告陷害致名誉受损,法院应及时澄清。

  专业、经验、信念缺一不可

  “首批入额法官,代表着广州司法的权威和形象,可谓是精挑细选,都是广州法院各个审判业务部门中的精英。”广州中院副院长、司改办主任舒扬介绍,在遴选员额法官的时候,既要考查法官是否具有较好的法律素养,还要看是否具有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全面的履职能力。

  广州法院此次入额的1069名法官当中,全部来自审判业务岗位,至少具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其中,80%具有10年以上审判经验,38%具有法学硕士或博士学位。

  据了解,在法官遴选时,有不少原先在行政、综合、管理岗位的资深法官,重新回归审判一线。“以前,优秀的法官一旦成长为领导,离审判一线就越来越远。”根据选拔程序的要求,院长、庭长、副庭长也需要经过严格程序才能入额。

  “除了专业能力外,广州法院的法官还要有超强的抗压能力。压力不仅包括案件数量上的超负荷,还包括作为裁判者的心理压力,以及面对复杂、疑难案件,甚至来自当事人缠访缠讼的压力。”

  新一轮的司法改革当中,提高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也成为重要课题。在此之前,“司法民工”曾一度成为法官群体的自嘲之语,并引起司法界的热议。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法官表示,除了专业和经验,信念和职业认同感对于自己的职业定位而言更加重要。

  谁主办案件、谁担任审判长

  广州中院政治部主任姜耀庭介绍,“入额”工作完成以后,下一步将以员额法官为核心,构建新型审判团队,提高办案水平和效率。

  根据改革设计,新型审判团队中,将进一步弱化传统业务庭这一管理单元,将正、副庭长从“法官之上的法官”转化为直接参与审判的法官,并削弱他们作为“领导”的职能色彩和人员规模,只能对自己参加审理的案件发表意见、审核签发文书。2015年,广州中院的院、庭长人均结案98件,最多的结案176件,与普通法官的结案平均水平相差无已。

  新的审判团队实行“谁主办案件、谁担任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也不再长期固定,而是根据案件的特性,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的法官担任。这一结构模式也使得审判人员强强联手,特别是在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时发挥最大效率。

  员额制改革引发的另一个疑问,是法官到底能办多少案?虽然近年来珠三角地区法官人均结案数屡创新高,但法官毕竟是人,办案的数量不可能无限地增加。今年1至8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2087件、法官人均结案102.9件,同比分别增长15.96%和23.38%,再创历史新高。

  “在新型审判团队中,辅助人员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只有把法官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心于‘审与判’,才能解决法官入额之后如何审理更多案件的问题。”姜耀庭表示,新的审判团队将在传统合议庭的模式上,更加突出法官的核心地位。

  根据广州中院的规定,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将逐渐从一般的审判事务性工作中剥离出来,重心转向证据交换、协助法官调查取证、保全执行、主持调解、参与案件合议、草拟法律文书,以及与审判相关的调研、督查等工作。按照新的模式,法官助理要更多地向“助理法官”的角色转变。

  广州中院研究室主任李斌说,广州法院首先提出的法官、助理、书记员“1:1:1”配置模式,已经得到了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的认可,并在全国法院推广。

  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在把裁判权完整地交给法官后,如何做到权责一致,有效的监督权力的运行,也是广州中院此次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核心。

  今年3月,广州中院出台了《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晰了审判组织和各类审判人员的职责,规定了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责任,建立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和违法审判责任认定、追究机制。

  《方案》中提出,“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追责的情形包括“故意违反法律法规”“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有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与律师不正当交往等行为,也要追责处理。

  对于错案责任也有明确的区分。独任审判的案件,由独任法官承担;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根据合议庭成员的行为和意见以及过错程度担责,承办法官故意隐瞒证据、情节的,其他法官不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根据是否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歪曲事实追责。

  方案中还明确了不属于错案情形的条款,包括法官在非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对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分歧、出现新证据、出现新的法定或者酌定从轻减轻情节、法律修订或政策调整、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而导致判决被撤销或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等等。

  此外,广州中院明确规定,法官受领导干部干预而导致裁判错误的,如果法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应当排除干预而没有排除的,也要承担违法审判的责任。

  司法改革让法官更像法官

  庭长、副庭长:

  现在更操心自己经办的案件

  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赵俊,在司法改革之前还担任过该院刑一庭副庭长、少年庭庭长等职务。“以前的主要精力都是用来开会,或者审批别人办的案子。员额后,办案成为排在首位的任务,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我自己办的哪件案子快到期了。”赵俊介绍,在广州中院员额制改革之后,院、庭领导大多已纷纷重披法袍,回归审判一线,院长、庭长都有办案任务。

  邓娟闰是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的副庭长。作为广州中院人数最多的业务庭,民事庭的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在当副庭长的前几年,邓娟闰的主要精力都是用来审批分管的3个合议庭的案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她审批完后还要逐级上报给庭长、副院长审批。据她统计,之前每年审批的案件数达两三百件。改革后,“我只需要操心我自己经办的案件,但是压力却更加重了。因为除了合议庭的意见,没有人再为我把关,只能靠自己。如果自己出了差错,也只能自己承担。”

  邓娟闰说,除了办案责任压力,员额后法官还面临案件审限、质量评查、当事人投诉信访等一系列压力。

  一线法官:

  守住良心和法律底线

  “我没觉得压力比以前更大”。徐兵是广州中院刑二庭的一名法官,曾办过不少大案。当记者提到最近全国各地陆续平反的一系列冤假错案,问他是否担心也会因办错案而要承担责任时,徐兵很坦然地说,“如果办了错案,当然要担责。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做错事就要承认,更何况是法官。虽然责任很重,压力很大,但我想,如果能够始终守住良心,守住法律的底线,就可以无畏无惧。”

  民事庭审判长魏巍从2005年开始一直在传统民事审判领域,并逐步成为广州中院医疗纠纷专业审判团队的骨干。2015年,魏巍经办的一起案件当事人因对判决结果不满,扬言要报复,甚至早晚守在法院门口围堵纠缠他。“胜败皆服当然是我们的最理想目标,但实际上,并不可能每个案子都令各方满意,败诉后发泄到法官身上的,大有人在。”在采访中,几乎每个法官都反映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工作压力本来就大,却得不到理解,甚至还会招致麻烦。我只能说,尽我所能,做到问心无愧。”

  文/广报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马伟锋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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