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举行

2016年10月11日 20: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 马海燕)以“人文架桥、教育筑梦”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11日在北京举行。

  本届教育政策对话,围绕学分互认与学生均衡流动、语言教学和区域与国别研究、青年创业创新教育、特色学科与特色人才培养、学校体育交流合作五个议题开展对话与交流。

  中国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东欧是欧洲新兴市场国家集中的地区,双方互补性强,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潜力巨大。中国教育部愿与中东欧各国一道,在“16+1”合作框架内,巩固扩展合作平台,持续加强人员流动,积极开展地方合作,携手应对挑战。

  波兰副总理兼科学和高等教育部长雅罗斯瓦夫·戈文表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波兰时,见证了两国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这必将进一步推动中波教育交流与合作。希望未来创造更多的联合学习研究项目,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教育合作,进一步提升年轻人的流动性。

  截至2015年底,中国在中东欧国家留学总人数为3200多人。中东欧16国在华学习留学生接近5000人,所学专业涉及绝大部分学科门类。

  前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分别于过去三年在中国重庆、天津和波兰华沙举行。中国教育部副部长郝平表示,希望继续通过这一对话机制,支持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盟的发展,为实现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课程联合开发共享和扩大学生交流提供保障。同时要加大对语言教学的投入和支持,加强职业教育和体育教育合作,充分挖掘各国的优势学科潜力,拓展双方人才培养的空间。(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