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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市有效应对台风“海马” 无人员伤亡报告

2016年10月22日 17:24 来源:水利部网站 参与互动 

  本站讯 今年第22号台风“海马”10月21日12时40分在广东汕尾海丰鲘门镇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最大风力14级(42米/秒)。之后强度迅速减弱,21日22时进入江西境内并减弱为热带低压,22日5时停止编号。

  受“海马”影响,20日8时至22日14时,广东中东部、福建南部、江西南部、上海、江苏南部、安徽南部、浙江北部东部、湖南西北部等地降大到暴雨,其中广东东部及江西赣州、福建龙岩漳州、江苏南通、上海局部降大暴雨,最大点雨量广东汕尾麦湖347毫米、江西赣州丹溪219毫米、福建龙岩中堡207毫米。受强降雨影响,广东梅江及支流琴江、福建汀江支流小澜溪等3条河流发生超警洪水,超警幅度0.72~2.24米;太湖水位22日14时缓涨至3.76米,低于警戒水位0.04米,周边河网有18站超警0.02~0.58米。

  有关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灾减灾和台风防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防总统一部署,全力开展台风“海马”防御工作。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主持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台风“海马”防御工作。福建省委书记尤权、江西省长刘奇分别作出批示。三省防指针对台风“海马”最高时分别启动防汛防台风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组织受影响海域4.7万艘渔船回港避风,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域群众74.7万人,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防指也分别针对台风引发的强降雨作出部署。珠江防总、长江防总、太湖防总密切监视台风及雨水情发展变化,派出工作组赴有关省市加强检查指导,科学调度流域骨干工程,最高时分别启动防汛防台风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受台风“海马”影响,广东、福建、江西3省部分地区受灾。截至10月22日14时统计,广东7市382县(市、区)169.91万人受灾,转移66.8万人,倒塌房屋456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78.0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5.11亿元;福建3市9县(市、区)3.05万人受灾,转移7.26万人,倒塌房屋25间,农作物受灾27.76千公顷,损坏堤防30处2.34公里,直接经济损失2.36亿元;江西部分乡镇出现道路积水、临时交通中断等情况。相关省市均无人员伤亡报告,详细灾情仍在进一步统计中。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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