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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年三月起实施

2016年11月11日 19: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上海11月11日电 (记者 陈静)正在举行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新《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条例》规定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一、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二、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三、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四、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五、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条例》规定,室外吸烟点的设定,应当远离人员聚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并放置收集烟灰、烟蒂等器具。

  据悉,原《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2009年12月10日审议通过,2010年3月1日起施行。6年多来,申城公共场所依法控烟成效初步显现。修正案在原条例限定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基础上,扩大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也扩大了室外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同时增加了“综合治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禁烟场所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据了解,条例此次修订,体现了从严从紧控烟的导向和立足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的目标,同时也注重与社会文明发展阶段、社会和公众接受程度、执法力量配备等相适应,对于进一步维护公众健康、提升国际化大都市形象具有积极意义。

  上海控烟实行"限定场所、分类管理、单位负责、公众参与",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条例》一经表决通过,即得到中国控烟协会高度赞赏。血管专家、中国控烟协会会长胡大一表示,上海是中国,甚至国际上闻名的大都市,上海民众历来有较高的健康意识和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他相信上海的控烟条例能够执行得很好!

  控烟专家、中国控烟协会原常务副会长许桂华说,上海控烟条例基本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对保护上海2000多万公民的健康、推进健康上海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给正在征求意见中的全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提供了经验,为即将在上海召开全球健康促进大会献上了一份健康大礼。她希望上海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提升上海的国际形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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