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明年起办招聘会无须先行审批

2016年12月23日 10:4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取消招聘会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自2017年起,取消人才招聘洽谈会和职业招聘洽谈会行政许可,只需先行备案。同时,人力社保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办会机构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招聘信息的合法性,避免出现性别、年龄、民族、宗教等就业歧视的内容。

  通知明确,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招聘会”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举办定期招聘会或不定期招聘会时将实行分级管理。

  定期招聘会,由办会机构于每年12月15日前登录系统向办会地点所在区人力社保局报送下一年度备案信息。举办不定期招聘会,由办会机构于举办招聘会15日前登录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备案信息。而这些备案信息还将在市、区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通知强调,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办会机构举办招聘会,应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对参加招聘单位的主体资格真实性和招用人员简章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招聘会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

  通知要求,各区人力社保局要加强辖区内定期招聘会的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招聘会日常巡查制度;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不定期招聘会的监督管理,并对定期招聘会进行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办会机构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招聘信息的合法性,避免出现性别、年龄、民族、宗教等就业歧视的内容。

  此外,办会机构应在招聘会现场设立服务窗口,受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能纠正的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管理权限及时报告人力社保部门查处。

【编辑:鲍文玉】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