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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今年将制定停车管理条例

2017年01月17日 03:34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杜德印:今年将制定停车管理条例

  北京市旅游条例和气象灾害防治条例今年继续审议;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

  新京报讯 2016年市人大的立法计划中,列入了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等10项法案。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由于有关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立法调研中,有些问题社会共识度不高,有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常委会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延迟了立法工作进程,暂未安排审议。

  就“单双号、拥堵费”随机调查2200人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昨日上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杜德印就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作报告。

  在2016年的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中曾提出,针对备受关注的治理交通拥堵问题,为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拥堵,计划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

  对此,杜德印说,市人大常委会拟从坚持公交优先、保障绿色出行、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出行停车成本、固化现有限行措施等方面做出制度性安排。

  对于涉及的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征收拥堵费两个问题,为了更全面准确地掌握公众意愿,安排办公厅协同专业调查机构在城六区及通州区、昌平区进行专业调查,街头拦截访问和电话随机调查共2200人,获得了比较准确的数据。

  “其中有的问题社会共识程度不高,有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杜德印表示,鉴于这项法规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常委会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延迟了立法工作进程,暂未安排审议。

  北京拟起草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杜德印表示,今年常委会将继续审议北京市旅游条例和气象灾害防治条例;为治理规范停车秩序,制定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

  另外,拟对制定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进行调研起草。

  监督方面,杜德印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等。

  此外,还拟安排2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观察

  意见的“最大公约数”,是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对于立法原则的一个阐释。新京报记者盘点去年一年立法工作发现,不论是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延迟立法,还是“霾入法”的继续审议,或院前急救条例的罕见“四审”,背后都体现了对“意见公约数”的追求。

  背景

  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为何延迟立法?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中,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备受关注。该项规定曾列入当年7月的人大常委会议程中。

  北京于2008年首次启动并延续至今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是政府根据相关法律出台的“临时性措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临时性措施实行两年以上,应当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化。

  去年7月审议的《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政府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昨日,杜德印在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因在公众调查中,对有些问题认识分歧较大,常委会从谨慎出发,延迟了立法工作进程。

  市人大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就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立法,是在北京道路有限、机动车总量多等现状下,为保障车辆行驶而想的办法。近年来市政府根据大气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制定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已在社会公众间形成了一定共识,认同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是解决交通拥堵不得不采取的措施。通过人大立法,可以更好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汇集民意,凝聚共识,完善解决交通拥堵的办法。

  “霾入法”引争议今年将继续审议

  2016年12月,全国多个地区遭遇重度雾霾围城。

  公众讨论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时,维持将霾列入气象灾害,纳入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内容,引发了气象、环保方面专家的讨论,也激发公众对于立法科学严谨性的关注。

  讨论中,有专家指出,霾的本质是污染,与自然灾害有着根本区别,甚至认为将霾列为气象灾害,会造成污染者可以“依法脱责”等问题,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当时回应称,北京的立法意图是为了强化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应急处置和城市治理能力。而将霾列入气象灾害范畴,不改变“政府统筹、部门各负其责”现有治理的工作格局。

  截至去年11月23日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气象条例已经在一年内经历了3次审议。由于尚未达成共识,气象条例将在2017年的市人大常委会中继续进行审议。

  院前急救条例经四审方通过

  此前,为了追求立法效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曾经形成了法案“两审三通过”的惯例。

  2016年7月表决通过的《北京市院前急救服务条例(表决稿)》打破了这个“规矩”,从2015年7月24日首次提交审议算起,一年内审议次数罕见地达到了四次。

  审次增加,意味着讨论时间的延长。同时,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继续针对审议中存在的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和暗查走访,并形成调研报告。

  院前急救服务条例审议通过后,法案审议不限次数的做法在去年固定下来。杜德印说,常委会根据法规的具体情况,酌情延长立法周期。而在坚持统一审议的同时,加大专门委员会的立法职责,由原来只负责一审改为负责一审和二审,以利于专门委员会发挥专业优势,把法规涉及的突出问题研究清楚。

  今年立法工作(部分)

  ●审议北京市旅游条例

  ●审议气象灾害防治条例

  ●制定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

  ●拟对制定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进行调研起草

  ●拟对制定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进行调研起草

  ●对制定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开展立项论证

  ●拟对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

  ●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扶持专业运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善居民服务功能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黄颖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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