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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城乡居民将逐步签约家庭医生

2017年03月07日 17: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西宁3月7日电 (记者 张添福)青海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7日发布消息,从2017年起,该省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体城乡居民将逐步签约家庭医生。

  青海省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和具备能力的乡村医生为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组建由医师、护士、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等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个性化需求服务包方式提供签约服务。

  所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涵盖国家和地方增补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补助资金承担,签约居民不缴费。

  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包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藏)西医门诊诊治,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均40元总额预付,个人承担50%的医疗费用。

  个性化需求服务包包括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转诊预约服务等,费用原则上由签约居民个人承担,有条件的地区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目前确定的收费标准为30元,试点地区居民个人承担20元,同级财政财补助10元。居民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免费或付费服务项目。

  青海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青海省家庭医生签约将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步骤实施,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签约服务在青海全省范围开展;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签约工作在西宁市、海西州全面开展;西宁市城西区、海东市互助县、海西州格尔木市上半年开展个性化需求服务包签约试点,下半年在青海全省推开。(完)

【编辑:殷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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