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庆加强无人机管理 明确净空保护区内五大类禁止行为

2017年05月24日 14: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新闻1+1》:无人机难道无人管?  来源:央视新闻

  中新网重庆5月24日电 (记者 韩璐)重庆市交委24日发布消息称,目前西部战区空军、民航重庆监管局、民航重庆空管分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交委已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全市军民航空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明确了民用、军用机场的净空保护区域范围、禁止行为、举报奖励等具体措施。

  据了解,今年以来,重庆市发生多起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事件,严重干扰了民航航班正常运行。据中新网记者统计,仅5月,重庆机场3次受到无人机干扰,多个航班备降、取消、延误,上万旅客出行受到影响。

  据介绍,《通告》明确了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范围,即“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

  同时,《通告》明确了净空保护区内五大类禁止行为。

  《通告》规定,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全市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一)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二)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三)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孔明灯,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四)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照射激光。(五)军民航职能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军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在机场净空区域内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军民航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在机场净空区域外从事上述活动的,不得影响机场净空保护。

  记者了解到,《通告》也明确了开展通航飞行活动的要求。《通告》规定,凡开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当提前向军民航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通告》也要求,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鼓励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的违法飞行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编辑:罗攀】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