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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加强对共享单车等质量监管

2017年06月22日 19: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加强对共享单车等新业态、新产品的质量监管

  中新社北京6月22日电 (邢翀 梁晓辉)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要强化全方位质量监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对共享单车等新业态、新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提高执法能力。

  当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今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张平、艾力更·依明巴海和严隽琪带队,分4个小组赴天津等8个省(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报告指出,从检查情况看,产品质量法实施效果总体是好的。国家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从1993年的70.4%提高到2016年的91.6%;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从2001年的76.41提高到目前的83.34,其中电子通讯、仪器仪表制造业等超过90,进入较强竞争力发展阶段。

  报告同时指出,产品质量法的贯彻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产品供给和消费需求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大量关键设备、核心技术、高端产品还依赖进口,知名品牌少;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对产品质量法重视不够;一些地方在强调产品质量行政监管的同时对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重视不够,质量第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

  “一些新产业、新产品标准制定不能及时跟进,如近期快速发展的共享单车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存在质量隐患。”严隽琪指出,这表明中国质量技术基础还不牢固。

  对此,报告指出,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进一步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实施机制;强化全方位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部门间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针对检查中地方政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共享单车质量问题,建议国务院责成相关部门开展共享单车质量专项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新行业健康发展。”严隽琪说。

  此外,报告中还指出,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质量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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