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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要求加强文物安全工作 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2017年09月20日 18: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明十三陵思陵石五供烛台被盗案告破  来源:央视新闻

  中新网9月20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健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加大督察力度,严肃责任追究。意见同时要求健全监管执法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科技支撑,提高防护能力。

  国办称,当前文物遭受盗窃盗掘盗捞案件高发频发,法人违法屡禁不止,文物流通领域非法交易、非法收藏、拍假卖假乱象丛生,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管缺失,执法机构队伍薄弱、管理不到位。

  为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严格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严密安保措施,严防监管漏洞,严打文物犯罪,严肃问责追责,坚决筑牢文物安全防线,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健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地方各级政府间、政府与部门间、文物部门与文物和博物馆单位间要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

  《意见》要求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惩治法人违法行为。要将文物被盗、火灾、雷击等隐患以及安全设施运行维护、应急演练处置、文物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作为重点,不间断进行日常检查巡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协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研判文物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田野石刻造像、古建筑壁画和构件,盗捞水下文物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严厉查处非法交易文物、非法收藏文物、擅自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清理非法经营主体。

  《意见》同时要求,充实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安全督察力量,加强省级文物监管力量,建立健全督察机制。强化市县监管力量。地方各级政府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确保无专门管理机构或管理机构力量不足的不可移动文物有专人负责巡查看护。同时强化科技支撑,提高防护能力。

  《意见》称要加大督察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损失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必须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成为工作常态。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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