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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摸清污染源家底

2017年09月21日 21: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国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摸清各类污染源家底

  中新社北京9月21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并将于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中国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21日对记者表示,本次普查旨在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和分布状况。

资料图: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污染企业进行检查。<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 >中新网</a>记者 金硕 摄
资料图: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污染企业进行检查。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本次普查旨在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国家、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本次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其中,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资料图: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污染企业进行检查。<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 >中新网</a>记者 金硕 摄
资料图: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污染企业进行检查。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生活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及入海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方案》明确,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环保部官员表示,本次普查将分阶段组织实施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普查试点、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方面工作。其中,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和普查试点,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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