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甘肃出台司法意见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力度

2017年11月21日 20: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新闻1+1》:治人,才能治好祁连山!  来源:央视新闻

  中新社兰州11月21日电 (记者 崔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1日出台《关于加强甘肃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为构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力度。

  祁连山是中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地,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1988年获国家批准设立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17年7月20日,国家对外公布《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直指祁连山存在违法违规开矿、水电设施违建、偷排偷放、整改不力等行为。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的消息显示,今年1月至10月,甘肃省检察机关经审查,共批准逮捕祁连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件16人。

  《意见》提出,要牢固树立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审理祁连山保护区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案件,将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量,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要求。

  同时,以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作为基本依据,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机制;以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为重点,依法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责任方式和赔偿范围。

  对此,《意见》要求,各法院根据专业领域审判特点,合理调整案件管辖范围,探索实践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域审理的“甘肃模式”,最大限度的排除地方干扰,促进案件公正审理。

  《意见》还提出,加强与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的沟通,充分运用司法建议等手段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力度;加强与当地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动,通过信息共享、环评会商、联席会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等协作机制,共同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面临的新问题,共同维护河西走廊的生态安全。(完)

【编辑:李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