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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发布

2017年11月28日 20: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 张希敏)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28日在北京发布“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该指数显示,2016年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为上海、北京、福建、浙江、江苏、甘肃、山西、山东、云南、新疆。老年人政策整体发展态势良好,进展显著。

  此次调研指数为2015年和2016年期间,包含政策环境、社会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老年教育与自治6个一级指标,以及24个二级指标。评价对象为除港澳台外的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此外,发布的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指标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和公开信息。

  指数显示,沪、京、闽等省多项指标领跑全国。上海老年人社会服务、社会福利多项政策领跑全国,民办非企业注册养老机构比率、养老服务机构人员配比、养老机构收住失能半失能人员比例等指标均位居全国第一。北京持续推动居家养老政策创新和老年人福利,出台全国首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立法,率先建立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医疗制度。福建两年稳居第三,多项政策有序推进,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老年大学20所,居全国第一。

  纵观2012年至2016年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排名结果,五年指数变化呈现三大特点。一是东部地区老年人政策持续引领全国。二是前十排名变动小、较稳定,吉林等4个省份排名浮动较大。三是老年人政策逐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但经济不是决定因素。

  指数显示,省级老年人政策创新亮点呈现以下亮点: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四川、甘肃等8个省份开展老年人需求评估,上海已为2.9万老人派送服务;上海、山东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老人护理保障初见成效;7个省份上调高龄津贴标准,海南标准最高、上海范围最广;23个省份出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上海最为细致全面;9个省份出台公建民营实施指导意见,广西对运营主体要求最严格;24个省份确定开展医养结合试点,京、鲁、豫出台服务规范;京、沪、川等6个省份出台适老化改造专项规划,打造宜居环境;江苏等4个省份出台养老融资专项文件,16省提出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北京、天津等17个省份出台多项政策促进养老人才队伍专业化;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逐步形成。

  指数认为,整体看,2015年-2016年,国家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度推进,呈现发展趋势为:老年人政策创新和落实力度将不断加强;老年社会保障将从提标扩面向多支柱、全覆盖、可持续发展;医养融合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将快速提升;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将进一步发挥;满足老年人社会参与和精神文化需求将成为各地重点任务之一;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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