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周强:全面提高对外司法交流合作水平

2017年12月27日 2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2月27日电 (邢翀)中国国家法官学院27日在北京举行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研讨会暨国家法官学院建院20周年座谈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出席座谈会时强调,未来要全面提高对外司法交流合作水平。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杜洋 摄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周强指出,中国国家法官学院要充分发挥国际司法交流中心职能作用,切实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主动服务中国外交大局和全面开放新格局,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顺利推进。

  “要进一步加强对外司法交流和法官培训工作,通过邀请国外知名学者、法官进行交流、研讨、授课等形式,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大培训外国法官的范围与规模,积极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大成就,全面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国际影响力。”周强说。

  周强还指出,要高度重视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交流工作,保持与相关高校、公会、培训机构的密切合作,深化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服务“一国两制”伟大实践。

  资料显示,2015年9月启用新校区以来,中国国家法官学院先后接待了古巴、克罗地亚、加拿大、德国、阿塞拜疆、越南、哈萨克斯坦、英国、斯洛伐克、葡萄牙等多位外国首席大法官来访,开展了蒙古国法官培训、韩国司法研究与培训学院教师培训、巴西法官培训、缅甸法官培训等多项对外培训任务。(完)

【编辑:唐云云】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