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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受理破产案首次破千件 “立案难”基本解决

2018年01月23日 12: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1月23日电 (记者 索有为 程景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春建23日在广州称,广东破产案件“立案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2017年全省法院新收破产案达1182件,同比增长137%,创下历史新高,破产审判效率也明显提升。

  广东在中国内地首推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审判质效得到了有效提升。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602件,同比增长近七成,其中近六成案件在6个月内结案。

  为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广东法院开通“绿色通道”,2017年受理“僵尸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267件,审结138件,其中包括广东省纺织工业总公司等重大破产案件,依法保障“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平稳开展。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广东法院以“重整优先”方式拯救市场主体成效明显,近年来完成深中华、新都酒店等12宗上市公司,以及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退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收尾工作,妥善处理了佛山西樵高尔夫发展公司等一大批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2016年8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中国高级法院第一个破产审判庭。截至2017年底,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7个中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个基层院已设立破产审判庭。

  徐春建表示,广东将尽快编制全省统一的破产管理人名册,推动建立广东省管理人协会。探索预重整、出售时重整等多元化重整方式。支持法院和管理人在跨境破产领域的协作。

  当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年产值达10亿元的深圳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重整案,该案是中国内地首宗通过预重整成功的案件。(完)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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