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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确保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不少于15.46亿亩

2018年02月26日 11: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陈洋 摄
资料图。 陈洋 摄

  中新网2月26日电 据国土部网站消息, 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确保到2020年,全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5.46亿亩,基本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格局。

  《通知》提出,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等经国务院批准占用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有关要求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永久基本农田。统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各类规划衔接,协同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

  《通知》明确,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管理。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

  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坚持农地农用,禁止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乱占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引导利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规划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管理。

  《通知》强调,量质并重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明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或因依法认定的灾毁等原因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开展补划,占用或减少城市周边范围内的,原则上在城市周边范围内补划。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论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补划要求,组织对占用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论证。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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