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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官员谈校园欺凌:需综合治理 坚持依法惩治

2018年03月02日 11: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 图片来源: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 图片来源:高检网

  中新网3月2日电 最高检未检办主任郑新俭今日回应校园欺凌相关问题时表示,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防治校园暴力工作。校园欺凌是一个社会问题,在一定时期内仍会不断发生,必须采取有效方法综合治理。

  今日,郑新俭谈及校园欺凌相关问题时表示,校园欺凌问题确实是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防治校园暴力工作。过去的几年,通过依法惩治校园欺凌犯罪,教育挽救感化涉罪学生,保护关爱被害学生,开展犯罪预防等工作,在防治校园欺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郑新俭介绍,去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2486件3788人;提起公诉3494件5468人,但校园欺凌是一个社会问题,在一定时期内仍会不断发生,必须采取有效方法综合治理。

  郑新俭介绍,2016年,最高检与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7年底又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原则,探索构建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郑新俭介绍,下一步工作中,检察机关除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外,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惩治的警示作用。对于那些行为恶劣、危害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予以惩治。采取惩治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防治校园欺凌。

  二是推动建立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临界预防、保护处分机制。针对因罪行显著轻微或者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逮捕、未起诉的临界未成年学生,积极推动健全完善矫治干预措施和相应的司法程序,探索建立临界观护、强制亲职教育等保护处分机制,及早进行有效干预,防止其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推动校园欺凌问题做到抓早抓小。

  三是进一步推动建立检校合作开展法治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合作机制,畅通检校沟通渠道、搭建检校合作平台,探索“内嵌式”法治教育,建立检校合作长效机制,形成校园普法工作常态化。共同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合理调配资源,共同参与基地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切实保证和发挥基地法治教育质效。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形成相互协作、优势互补的法治师资培育机制,切实提高检校法治教育水平。

  四是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对发现的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校园管理、教育行政监督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专项报告,监督有关方面切实履行职能,堵漏建制、积极整改,规范教育秩序,清除校园欺凌和不法侵害的滋生环境。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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