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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对窦华港、张湘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8年05月08日 16: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5月8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窦华港(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湖南省长沙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湘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窦华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窦华港,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窦华港利用其先后担任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施工管理处处长,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施工管理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副主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主任,中共天津市委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天津市多项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负责人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湖南省长沙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湘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湘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湘涛,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湘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共同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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