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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源头第一县”发布禁令 禁止开展旅游活动(图)

2018年05月24日 17: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黄河源头第一县”发布禁令禁止开展旅游活动(图)
    图为鄂陵湖自然保护分区。玛多县委宣传部

  中新网西宁5月24日电 (孙睿)记者24日从青海省果洛州玛多县委宣传部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意见等相关规定,玛多县政府目前向全社会发出通告:禁止在扎陵-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开展旅游活动。

  玛多,藏语意为“黄河源头”,地处青海省南部,果洛藏族自治州西北部,位于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腹地,素有“黄河之源、千湖之县”的美称。

图为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玛多县委宣传部
图为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玛多县委宣传部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黄河源头生态保护成效突出,扎陵湖、鄂陵湖等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引起了部分户外运动探险组织或个人的高度关注,加之交通方便,擅自组织进入扎陵-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核心区、缓冲区进行旅游活动,严重破坏脆弱的高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保护黄河源头,玛多县政府向全社会发出通告。该通告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随意进入扎陵-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开展旅游活动。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将通过建立“联合、联动、联防、联打”机制,对涉及扎陵-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区的旅游活动进行严厉查处。严禁一切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进入扎陵-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开展旅游、探险活动。擅自进入保护区开展旅游、探险等活动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因公进入扎陵-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开展工作的,必须在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工作。对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探险等活动造成的人身伤亡等事故,责任由组织开展旅游、探险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图为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玛多县委宣传部
图为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玛多县委宣传部

  为了发动全社会参与保护黄河源头的行动中来,玛多县政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玛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0975-5952009

  黄河源园区管委会资源环境执法局执法大队:0975-5952010

  扎陵湖-鄂陵湖自然保护分区派出所:0975-5952015(完)

图为鄂陵湖。玛多县委宣传部
图为鄂陵湖。玛多县委宣传部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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