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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钱要回来了

2018年06月27日 13:19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本来以为我们的血汗钱就这样打水漂了,多亏你们帮助要了回来,这下终于给家人有了交代。”近日,史某等9名农民工来到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感谢检察机关帮忙要回了拖欠一年的工资。

  2017年2月,史某等9人经人介绍到宝坻区某服装厂打工,按照厂方要求他们完成了全部工作,但自当年8月开始,该服装厂以资金困难为由停发了史某等9人的工资,至年底共拖欠工资13万余元,史某等9人多次讨要无果。

  该院在落实开展最高检部署的“农民工讨薪讨债纠纷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中,积极摸排,了解发现了这一线索,立即派出检察官深入走访调查。掌握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及时固定证据。同时,多渠道调查该厂负责人经济状况及还款能力,发现该负责人不久前为自己购置了一辆轿车,并非无还款能力。

  依据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宝坻区检察院制作了《支持申请仲裁决定书》,依法支持史某等9人向宝坻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开庭前,风波再起。该服装厂为规避仲裁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逃脱债务,蓄谋注销营业执照。如果成功注销,仲裁将无法进行。这一举动被检察官及时发现,立即采取措施,与辖区仲裁委、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取得联系,加快该案办理速度,力争在其注销企业前进行仲裁。同时,该院积极与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协助,由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派出工作人员向该厂负责人释法说理,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通过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不久前,该厂负责人向史某等9人一次性给付了拖欠工资和补偿金19万余元。

  据了解,宝坻区检察院为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专项活动解决“讨薪难”问题。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及农民工讨薪类案件9件,均已调解结案并执行,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陶强 通讯员代士享 蔺雯婧)

陶强 代士享 蔺雯婧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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