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院试点“三项规程”结案率超98%
2018年07月25日 10:4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宜春中院试点“三项规程”结案率超98%
本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仇慧玲 胡圣华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宜春中院以“三项规程”试点为契机,不断探索庭前会议、法庭调查和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以来,宜春中院所有死刑案件、职务犯罪大要案、涉黑犯罪案件和证据争议很大、疑难复杂案件,均落实了“三项规程”要求,结案率超过98%,上诉率低于5%,庭前会议落实率达100%,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启动率高于45%。
宜春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试点改革过程中,宜春中院坚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召开庭前会议,力争庭前会议开出实效;提前预判庭审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制作全面详尽的庭审提纲,明确举证质证目录,细化证人出庭预案,确保庭审规范有序平稳进行,切实提升庭审效果;进一步细化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保证举证责任到位,稳步推进非法证据排除工作。
【编辑:丁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