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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破获首起“蓝精灵”毒品案

2018年08月23日 05:3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浙江破获首起“蓝精灵”毒品案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王倩

  看过动画片《蓝精灵》的人都会对那些活泼、可爱的小蓝精灵有着很好的印象。但是,有一种“蓝精灵”却不那么可爱。那是一种新型毒品,其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警方破获全省首起贩卖毒品“氟硝西泮”案。

  今年5月22日,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西坞派出所接到线索,有人在岳林街道梅里达附近一单身公寓内吸食毒品,警方现场检查后抓获两名吸毒人员。经调查,这些人员正在吸食一种叫做“蓝精灵”的新型毒品,其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

  根据掌握的情况,警方又成功抓获贩卖这类毒品的江某。目前,江某以及另外两名贩毒人员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型毒品“蓝精灵”

  据办案民警介绍,警方根据线索,在岳林街道梅里达附近一单身公寓检查时,发现有多人涉嫌吸毒,并当场抓获两名吸毒人员。但对吸毒人员进行常规尿检时却发现尿检结果成阴性,常规检测手段并未检测到吸毒情况。

  由于职业敏感性,警方通过对吸毒人员出租屋进行搜查,发现可疑药丸66粒,该药丸被吸毒人员称为“蓝精灵”,随后,警方通过司法鉴定确认该药丸成分为“氟硝西泮”,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此次查获的“蓝精灵”是日本处方药,原本是给抑郁症患者治疗使用,这类药物具有兴奋作用。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警方一方面继续抓捕其余吸食毒品人员,在锦屏街道弥勒一苑一出租房内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和张某;另一方面,于当晚在鄞州区一酒店内抓获贩卖毒品的江某,当场查获7颗“氟硝西泮”药丸,随后,在其屋内又发现66颗药丸。

  经审讯,周某、张某、江某均交代了今年5月底在奉化一KTV包厢内贩卖毒品的不法事实。目前,这三人因涉嫌贩卖毒品,已被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说:“这种新型毒品之前在上海出现过,在浙江还是第一次被我们查获。”

  两三元成本从日本海淘

  仅仅不到一个月,民警又在金华浦江发现“蓝精灵”。

  今年6月,浦江民警接到线索,有人在网络上代购“蓝精灵”。

  民警侦查发现,这些贩卖“蓝精灵”的犯罪嫌疑人分布地域很广,涉及浙江、江西、福建、上海和北京等地。

  犯罪嫌疑人小王落网后说,他以前是一名网上生意人。今年年初,他意外发现一个发财捷径:从日本海淘一种处方药,原本是给抑郁症患者治疗使用,这类药物具有兴奋作用。“这种叫氟硝西泮的处方药,一板药有十粒,从日本过来的成本价只要2到3元,在网上很受欢迎。不用多做介绍,只要拍张图片在网上发动态,就有人主动咨询购买。”

  民警侦查发现,“蓝精灵”的差价很离谱,在金华KTV等娱乐场所兜售时,每一板最先是卖120元,后涨到200元,最后到300多元。事实上,“蓝精灵”包含很多品种,其他有相同作用的此类合成药物或物质也叫“蓝精灵”,它们都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

  经过两个多月努力,专案组锁定分布在全国10多个省市的犯罪嫌疑人,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刑事拘留19人,行政拘留5人。

  在行动中,警方共查获涉案毒品“蓝精灵”1000多粒。另外,8月初因在网上贩卖新型毒品“蓝精灵”,有9人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

  “吃完后,只要撑过两个小时的困乏期,就会让人处于一种兴奋状态,脑子一片空白,忘记一切烦恼,如果混上酒食用的话,会让人兴奋、迷乱、醉生梦死……”

  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小刘说,他对于“蓝精灵”早有所闻,含在舌头下,舌头就会变蓝,“还有,泡在酒水或饮料里,会轻微泛起蓝色,味道有点苦”。

  “听说这玩意服用一粒后,就是挨一巴掌,你可能都不知道。第二天醒来时,大部分事情会忘记。对于女孩来说,喝了这种药,和裸体出行没差别,你在别人眼里,将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作为处方药的“蓝精灵”溶于水,液体是淡蓝色的,但同类的合成类似物质,有的就是无色无味,溶于水后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如果有人把它放进饮料或酒里,不容易被察觉。

  滥用这类药物,和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都会产生强烈的依赖性。资料显示,氟硝西泮有安眠、镇静、遗忘、肌肉松弛等作用,其中遗忘和催眠的作用最为明显。当这种成分和酒精一起合用时,会令肌肉过度镇静和精神运动损害,有时甚至会出现兴奋、错乱等反应。

  办案民警说,氟硝西泮到了不法分子手里,他们会教唆购买者混着酒喝或含在嘴里,“这就和吸食毒品一样”。

  浙江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有关人士说,“蓝精灵”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新精神活性物质在2013年《世界毒品报告》中首次被提出。联合国对其定义是,没有被联合国国际公约(包括《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管制,但存在滥用,并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单一物质或混合物质。新精神活性物质也被称为“第三代毒品”。

  第一代毒品是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第二代毒品指冰毒、K粉(氯胺酮)等合成毒品。值得警惕的是,在包括“蓝精灵”在内的第三代毒品对人体的健康危害极大。

  据了解,许多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理作用比海洛因、吗啡等传统毒品更加强烈,像我国列管的U-47700的药效约是吗啡的7.5倍。

  少量吸食新精神活性物质,人会出现心动加速、血压升高、肝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症状。大量吸食后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

  2016年,中国内地地区共发现22份可直接吸食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制品,主要由云南、湖北、辽宁等地公安机关在娱乐场所缴获。

  从外观看,这些制品以香料、花瓣、烟草及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与海洛因、冰毒等常见毒品相比伪装性更强。从成分看,它们含有多种合成大麻素成分,具有较强的致幻作用。

  据介绍,由于具有更强的伪装性,使得许多青少年出于好奇或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开始接触这种毒品。这类物质多为海外代购或留学生等群体带入,吸食者多为青少年。

【编辑:张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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