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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7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8年09月14日 20:3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证监会对7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刘慧、施歌)证监会近日依法对7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7宗案件包括:潘勇内幕交易“天成控股”“银河生物”案,李栒内幕交易“长盈精密”案,杨绍华内幕交易“长盈精密”案,黄万忠内幕交易“长盈精密”案,胡忠权内幕交易“维格娜丝”案,洪瑞、王风雷内幕交易“维格娜丝”案,以及樊通兴内幕交易“维格娜丝”案。

  上述案件中,潘勇系天成控股和银河生物的实际控制人潘某之弟,也是上述两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的股东,在相关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潘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潘某联络接触频繁,连续利用两条内幕信息内幕交易了“天成控股”“银河生物”。

  三环集团董事长儿媳李栒、三环集团董事配偶杨绍华、三环集团子公司三环电子副总经理的叔叔黄万忠等3人,围绕“长盈精密与三环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这一内幕信息,以及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特定关系或联络接触,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明显异常地交易了“长盈精密”,构成证券法明确禁止的内幕交易行为。

  围绕“维格娜丝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衣念香港及其关联方持有的Teenie Weenie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事项”这一内幕信息,胡忠权、于洪瑞、王风雷、樊通兴等人或本身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或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特定关系和联络接触,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明显异常地交易了“维格娜丝”,同样构成证券法明确禁止的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表示,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打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不断强化监管执法,督促相关内幕知情人律己慎行,遵守内幕交易禁令,恪守职业道德,警示市场相关方切勿逾越法律底线,依法参与证券投资,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编辑:赵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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